市国土局念好“六字经” 优化施工环境

本网讯  市国土局土地整治项目做到统一收地,集中平整,整理后统一重分,致力念好“六字经”。

一是“导”,即抓好明晰土地权属组织领导工作。市政府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成立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村里成立5—7人的土地权属调整专班,由威信高、作风正派的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

二是“定”,即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首先,按照“参与整治各方原有位置不变”的原则,划分土地分配区;其次,实施土地整治后按“农民原有承包面积不得减少”(新增路渠用地比例扣除)的原则,确定土地分配面积。

三是“收”,即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坚持从宣传入手,将土地权属调整的政策、方法、步骤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项目区土地承保人、承租户都主动放弃一季不耕种,并配合工作专班,作好土地权属的登记,为土地整治项目能够按规划设计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四是“量”,即组建土地权属勘测丈量技术专班。通过对项目区整治的土地进行统一丈量,将其作为土地权属调整的主要依据。所丈量的数据,以丈量专班、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农户四方签字为准。

五是“分”,即对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再分配。坚持六个原则:即尊重历史原则,以原有湾组为单位分田到户;依法分配原则,严格以二轮承包合同为依据;民主决策原则,尊重大多数农户的意愿;分田不调田原则,确权后由农户自行调换;矛盾不上交原则,田块调剂以组为主;稳步推进原则,坚持先水田后旱地,先好田后次田。安陆市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都能够顺利实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得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肯定。

六是“管”,即加强土地整治的后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整治项目的综合效益。重点抓好土地权属调整后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的变更、登记、发证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项目工程的后续管理,采取签订管理合同的方式,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林网等进行管护。对于土地整治后的新增面积,除按比例补划一定面积解决路渠用地外,余下的面积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另行承包给本地或外地种植大户,其租赁收入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管理。(市国土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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