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城区车辆行人通行管理规范

城区车辆行人通行管理规范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现将城区车辆、行人允许通行管理规范如下:

一、允许通行车辆

(一)全天候24小时允许通行的车辆:

1、持有孝感市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

2、持有安陆市防控指挥部防疫指挥车通行证(大红色)、防疫服务车通行证(白色)的车辆;

3、有明显标识的执法、服务、抢修车辆,包括:公检法司警车、交通、城管、市场监督(原工商、食药监标识)、环保、卫生(含救护车、透析病人专用车)、防疫宣传车、殡葬车、电力抢险、通信抢修、环卫、自来水、燃气及邮政、顺丰、京东等物流车辆;

4、批准营业的商超、集市供货的货车;

5、运送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

6、用于社区购药购物的摩托车、三轮及以上用于城区配送的货车(驾驶人需佩带经社区批准、报市防指社会维稳组盖章备案的工牌,并将有社区名称及编号的标识张贴在车辆醒目位置);

7、办理应急车辆电子通行证需要临时经过城区的车辆。

(二)早8点前、晚6点后允许通行的车辆:

1、持有二代通行证的车辆(通行证为粉红色,有打印编号并加盖了使用单位公章和社会维稳组公章,必须标明车牌号);

2、其他公务用车(含鄂K.L开头、鄂K.A落尾);

3、服务疫情的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佩带工牌、红袖章,与身份证同步使用)。

(三)其他因特殊情况在社会维稳组出具证明允许临时通行的车辆(规定时间、路线)。

二、允许出行人员

(一)允许全天候24小时出行的人员:

1、因孕、因病需紧急就医的人员;

2、环卫人员、商超倒班人员(佩带主管局级单位盖章备案的工牌)、持证医护人员;

(二)早8点前、晚6点后允许出行的防疫工作人员:

1、持工牌上下班的工作人员(工牌由主管局级单位审核盖章);

2、佩戴红袖章的志愿者、防疫人员(佩戴红䄂章与身份证同步使用);

(三)其他因特殊情况在社会维稳组出具证明允许临时通行的人员(规定时间、路线)。

三、3月1日以前,社会维稳组出具的临时证明一律无效。

四、对违规出行的车辆和人员,一律扣车、拘留,并实行责任倒查,从重从严处理。

安陆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社会维稳组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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