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离开安陆、返回安陆相关手续工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办理离开安陆、返回安陆相关手续工作流程的通

各乡镇街道、市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孝感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安陆实际,现就符合条件的离开安陆人员和在外返回安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暂时安排医疗防疫机构、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经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从业人员离开、返回安陆。

二、离开安陆人员办理流程

当事人持《离开安陆人员申请表》(附件1)、离开安陆人员承诺书(附4)和现居住村(社区)或单位出具隔离已满14天的健康监测证明,向安陆市防控指挥部提出外出申请。由安陆市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加盖安陆市防控指挥部印章,开具临时通行证明(附件3)。

三、在外人员返回安陆办理流程

当事人持《返回安陆人员申请表》(附件2)、返回安陆人员承诺书(附件5)和现居住村(社区)或单位出具隔离已满14天的健康监测证明,经当地县级指挥部审核同意盖章后,向安陆所在的村(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给安陆市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允许返回。可通过网络、微信、QQ、电子邮件、传真等便捷方式将以上申请、审核意见发送给返回安陆人员,返回安陆人员交检查检测点查验后予以通行。

四、人员在孝感境内流动

孝感市境内各县(市、区)、市直“三区”人员流动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要求

1.《申请表》要求一人一表,《承诺书》要求一人一承诺。

2.各单位、村(社区)要严格核实在外返回安陆、安陆返回外地申请人员的健康情况,确保至少14天以上体温测量正常,无发热、干咳、气喘等异常情况。各单位、村(社区)做好返回人员的信息台账登记、存档等管理工作。

3.未成年人返回、外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不得独自提出返回、外出申请。

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控指挥部、返回人员所在单位和村(社区)要督促返回人员在返程途中按《健康须知》(附件6)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5.返回人员由所在单位和村(社区)实行疫情防控双重管理,共同做好健康监测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就诊。

六、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进出安陆手续受理的地点在市交通局大门南侧办证处(市太白大道20号,市二中附近)。

咨询电话0712-5260398。

附件:

1.离开安陆人员申请表

2.返回安陆人员申请表

3.离开安陆通行证明

4.离开安陆人员承诺书

5.返回安陆人员承诺书

6.健康须知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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