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开发区,相关各部门:

 为了落实省、孝感市关于文明规范严守法律制止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基层依法防控,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各类执法人员要主动亮明身份,作出处罚决定时要明确告知违法事实和依据,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巡逻队、纠察队负责街面、路面、村组的防控巡逻,对违反指挥部命令、指令的行为进行劝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各类警情后,应及时出警,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快速处置,及时受案,依法查处。

三、明确工作方法。要坚持宽严相济,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重点打击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抖狠耍横”等行为,避免扩大化、简单化。严禁入户打砸、侮辱人格、揪人游街、网上示众等行为。要注意方式方法,妥善应对现场突发情况和围观人员拍摄行为,严禁因应对不当引发负面影响。

四、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职要亲自过问,分管综治维稳负责人要具体负责依法防控工作。对工作中,因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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