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份起,我市集中开展四轮电动车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四轮电动车处于有增无减趋势,车主不按交通出行,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擅自载客等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城市交通环境。为遏制这种现象,保障交通安全,市创建办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迅速启动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1号开始至9月30号,由市创建办牵头,抽调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5个整治小分队,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昼夜开展不间断巡查。对非法上路行使的四轮电动车,一律作暂扣处理。
8月1号上午,在府河大桥巡查点,交警、运管等执法人员在准备扣留一辆四轮电动车时,遭到车主阻挠。通过执法人员明事理、释法理、讲情理,车主最终交出钥匙,并依法接受检查。据统计,集中整治行动当天,我市共查扣非法上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10多台,专项整治行动初战告捷。
相关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居民,四轮电动车作为厂区景区代步车,上路行驶安全性不足,易引发交通事故,更上不了正规牌照,对于道路交通和驾驶者本身都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呼吁居民不要私自购买和乘坐四轮电动车,已购买的车主尽量在小区内驾驶,不要跨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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