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奖项

本网讯 通讯员董志新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法院系统64家单位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奖项,安陆法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抓创建、争示范,创精品、促发展,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等,建立工作台帐,实现管理科学规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创建了“互联网+党建”工作机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该院投资150余万元,着力打造一条景观线路、两个网络平台、三个文化参观景点和干警之家、干警体能训练中心,增强法院软实力。开展“办案之星”评选活动,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审判流程公开透明;强化执行工作诚信制度建设,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克难攻坚执行专项活动,坚持执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1期,746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从细节入手规范接待当事人和庭审活动。同时,积极参与平安安陆建设,注重从源头抓起,打击犯罪,对于破坏区域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发展稳定的案件,依法从严打击。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000余件,审执结900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该院绩效考核连续2年在孝感法院系统名列前茅;涉军维权全国有名;人民陪审工作经验全国法院推荐;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执行工作、多元化解纠纷、家事审判方式被省高院确定全省示范法院,雷公法庭、李店法庭、城区法庭被省高院确定为示范人民法庭。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法院”;被省人社厅、省高院表彰为“先进法院”,被省爱卫会命名为“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连续6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殊荣。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