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安陆法院邀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晋红、公诉科副科长刘培建列席审委会,参与讨论了被告人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熊某滥用职权罪一案刑事案件,自觉接受检察监督。
会上,市法院刑庭办案法官详细汇报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意见、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合议庭确认的法律事实、案件相关的证据以及对案件的分析认定及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为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讨论过程中,现场播放了视听资料。各位审委会委员提出问题,重点针对相关证据的认定提出自己观点,表明自己的意见,任晋红、刘培建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与会人员就证据是否能够采信,被告人是否有罪,如何适用法律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对案件全面作出分析、评估后,审委会依据规则进行表决,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有效地加强了法检两院的沟通与交流,保证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公开,促进了法律的统一实施,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该院将积极探索建立两院经常性沟通机制,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在疑难案件的协调与沟通,有利于统一两院的执法观点,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同时也是法院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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