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5月底前完成普遍性登记并确定预征对象,6月底前进行补登记完善和总结工作。

二、登记范围

兵役登记对象的范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待业青年、个体工商者、在校学生、农村中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符合条件的必须全部参加登记)。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进行兵役登记,专科学历青年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放宽至24岁。

三、登记方法

(一)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国防兵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增强适龄人员依法参加登记、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适龄人员报名登记,填写《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发放《兵役登记证》。如个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报名登记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报名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

(二)兵役登记过程要依托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系统平台进行,实行台帐式、常态化管理。兵役登记机构通过目测初检、调查询问、专项检查、联合审验等手段,切实把适龄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现实表现、服役动机等信息了解准确,登记清楚,同时做好纸质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三)己领取兵役登记证但未征集入伍的适龄人员,每年应当持兵役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地兵役登记机关进行核验。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证办理变更手续。

四、预征对象确定

各地要按照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征兵任务数3倍的员额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兵役机关对有入伍意愿且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登记对象,边登记边组织进行网上应征报名,并优先确定为预征对象。预征对象确定后,各地要做好预征对象的跟踪管理,切实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家庭情况、联系方式、思想动态,认真填写《预征对象动态管理卡》,做好服务联系工作,最大限度提高上站率,减少兵员流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迅速调整充实征兵工作人员,健全征兵工作机构,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4月1日起征兵办公室全面开展日常性工作。要按照节点提前、工作提速、标准提高的要求,及早筹划安排工作,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政策准备,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计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确保年度征兵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兵役登记工作作为上半年重要工作进行谋划部署,迅速开展兵役登记和征兵的宣传发动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把兵役登记与征兵准备工作、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出现“为登记而登记”等现象,造成工作相互脱节。市政府、市人武部将结合2017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任务,适时到各单位检查督导,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登记入网情况,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将追究责任。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三)积极研究总结。各地要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组织实施兵役登记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组织开展研究总结在校学生和流动人员登记、登记对象社会化管理、预征对象跟踪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于5月中旬前报市征兵办公室(人武部,联系电话:5183844)。

                                     
                                           安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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