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力量 助力乡村治理——安陆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纪实

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枫桥经验”,坚持源头预防,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将巡回审判、诉源治理、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融入人民法庭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力量,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主动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基层社会治理。


多元化解,推进诉源治理

“顺应群众需求,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人民法庭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安陆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在调研人民法庭工作时反复强调。

2020年9月,杨某雇请王某挖树,邓某负责开车运树,在装树过程中,因邓某操作失误,触碰了高压线,王某遭电击致伤。事发后,王某将杨某诉至法院。雷公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和当地有威望的群众代表适时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几天时间,做到了快立、快调、快结,在源头将矛盾及时化解,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优势,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积极开展“诉前分流+速裁调解”的工作模式,形成了人民群众劝解一批、人民调解员化解一批、基层组织参与调解一批的网络调解大格局,加大了诉源治理力度,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截至2020年11月底,4个派出法庭积极实行非诉讼化解纠纷,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19.9%。

端口前移,打造前沿阵地

“疫情背景下,我们更要端口前移,走到群众中间,提供便利、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助力乡村和谐。”烟店法庭庭长李猛说到。

2019年4月1日,原告安陆市烟店镇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安陆市某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书》,约定原告将该村197.53亩土地流转给被告用于泡桐树苗培育基地,期限为10年。协议签订后,被告于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了 5.9万元,余下的5万余元土地流转费一直拖欠未付,原告于是诉至法院。

受案后的第二天早上,烟店法庭干警一行3人驱车来到烟店镇某村委会泡桐树苗培育基地,组织村委会和合作社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一边做原告村委会负责人黄某的工作,一边做被告代理人万某的工作,被告方为了表示诚意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土地流转费。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双方在化解原有矛盾的基础上,续签了土地流转协议。双方当事人点赞说:“这是一次我们双方共赢的调解”。

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在13个乡镇、2个办事处、1个开发区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做到了巡回审判全覆盖。截至2020年11月底,4个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81次,案件回访率达92.7%,当事人满意率为100%,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的认同感。

厚植文化,夯实法治根基

“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文化办案,既能够提高办案效率,对建设法治乡村也发挥重要作用”。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负责人陈凌君感慨地说。

2020年11月12日,城区人民法庭法官巡回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汪某(女)与马某(男)于2003年11月17日登记结婚,2004年8月9日生育女儿马欣(化名)。婚后由于双方聚少离多,导致感情淡漠,最终双方感情产生裂痕,汪某起诉与马某离婚。审理过程中,法官结合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从情、理、法的角度向汪某释法明理,指出幸福美满的家庭需要夫妻共同努力,孩子的成长需要温暖的亲情;从案件送达到开庭审理再到庭后说服教育,以案释法、传统文化贯穿始终,通过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

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弘扬传统文化,加强道德建设和家庭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辖区地域文化特色,有效对接工作实际,利用“平安早市”“法治小课堂”“等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的针对性和广泛性,为构建诚实信用的法治环境贡献法治力量。截止2020年11月底,4个人民法庭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册子1000余份。

通讯员 易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