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发布1号令,今年脱贫攻坚战这样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确保如期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日前,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1号令,围绕“七个坚持”重点工作、31项具体任务,对打赢打好今年脱贫攻坚战做出全面部署。

坚持目标标准

决战决胜全面小康

2020年全市上下要紧盯“一坚决两顺利一争先”(坚决完成1170户2573名存量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大悟、孝昌两个贫困县“摘帽”顺利通过国家专项抽查,全市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国家普查,在省对市县扶贫成效考核中创先争优)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一摘四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防控

努力克服疫情影响

坚持“战疫”与“战贫”两手抓、两不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强化贫困监测和帮扶力度,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积极化解产业扶贫风险,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形成抓实抓细抓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消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直接影响。

坚持不摘责任

压紧压实攻坚责任

主要是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压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

坚持靠前指挥,市级领导包保责任不变,定期下沉一线调研指导,县(市、区)党政主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天用于扶贫。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遍访贫困对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到2020年8月底实现“四级书记”走访贫困对象全覆盖。

保持驻村帮扶队伍和结对帮扶工作的稳定,市县驻村工作队一支不撤、队员一个不减、管理一刻不松;强化结对帮扶责任,对帮扶情况实行履职尽责台账管理,将干部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情况纳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

坚持不摘政策

保持既有政策总体稳定

主要任务包括落实落细“三保障”政策、落实落细饮水安全政策、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大力推进就业扶贫、扎实推进易迁后扶、规范推进金融保险扶贫、着力推进社会扶贫。

市本级继续加大产业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各地培育壮大一批减贫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到户产业奖补支持力度,鼓励贫困户发展“一户一策”家庭经营,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贫困户发展种养殖等家庭经营受直接损失的,可提前给予补助,帮助尽快恢复生产。

鼓励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办扶贫车间,增设疫情防控相关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设置力度,优先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坚持依法合规精准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对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落实应对疫情影响贷款延长期限政策。

坚持不摘帮扶

树立干事创业导向

主要是加强驻村帮扶、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干部激励、加强结对帮扶。

严格驻村管理,落实“五天四夜”工作要求,用好召回、约谈、问责等严管措施,扎实开展驻村帮扶考核。

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村党组织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培训指导,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实战能力。

对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扶贫干部,特别是驻村工作队员、一线扶贫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进行及时奖励,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加大优秀扶贫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坚持不摘监管

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效

主要任务包括实行挂牌督战、健全防返贫监测评估和帮扶机制、优化扶贫项目建设、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一体推进问题整改、夯实基础工作、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深化开展“两扶”行动。

对有剩余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和存在短板弱项的重点专项工作进行挂牌督战。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采取“先帮扶、后认定”的方式,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致贫返贫。

及时调整项目库,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重点向产业项目、促进就业、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项目倾斜。防控必需、公共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民生急需项目特事特办,建立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

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专项巡视、2019年度国家、省扶贫成效考核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体化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坚持力度不减

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保障

主要任务包括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工作平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督导评估、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实总结宣传。

大悟县、孝昌县完成“摘帽”退出,经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或向贫困人口规模较大、基础相对薄弱的非贫困村倾斜。非贫困县加大对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因村施策解决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短板问题。

坚持督导结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部门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紧盯不放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剩余2573名贫困人口8月底之前要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重点查处主体责任不力、监管责任缺失、扶贫项目资金违规等问题,组织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构建起标本兼治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严格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剩余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认真落实好“四不摘”政策,切实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建立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规划、政策、考核衔接,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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