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交通管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管委会,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以更加严格的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流动,防止病毒传播扩散,市防控指挥部发布了10号令,为抓好落实执行,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在原有对村组(社区)管控的基础上,对市主城区、乡镇集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除“运送救灾物资、生活资料供应货车(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建设市镇两级防疫场所工程车、渣石材料货车;救护、消防、电力抢险、垃圾清运和殡葬车等特种车辆;医护人员乘坐车辆(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或单位证明);尾号为A及其它标识的公务车;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医护车辆;其他公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持出行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等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道路通行。

二、各小区、各机关事业单位除保证允许通行的车辆通行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如若车辆违规上路通行的,由公安部门作违章处理。

三、全市保留“中国石油安陆解放山加油站(河西大坝桥头)、中石化安陆石油分公司中心加油站、万顺加油站(南城福银高速入口处)”三家加油站允许通行的车辆加油,其它加油站全部暂予关停。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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