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店司法所接到邓冲村精准扶贫户邓某某电话反映,一个月前,其与同村黄某某协商,将其直饲养的土鸡200余只贩卖给黄某某,两人口头协商好了价钱后,现黄某某表明受市场原因,其只需要50只。邓某某认为黄某某前面表示需要200只,现又反悔,导致其土鸡未能及时出笼,导致损失较大,现已发生争执。
接报后,烟店镇调委会立即与该村人民调解员赶往现场并调解。经调解,调解员表示,两人当初达成一致的意见已属事实合同,并随着邓某某土鸡的交付,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反悔,则要承担毁约责任,并赔偿邓某某的经济损失,经做工作,黄某某同意按原价钱贩运邓某某的土鸡200只。
半年来,烟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3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一起,为贫困户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有力助推了烟店镇的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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