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民心工程”——安陆市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纪实

安陆市位于“武汉城市圈”,地处鄂北岗地与江汉平原交汇处,国土总面积135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0000公顷,水面16666公顷,山林29333公顷,辖16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总人口62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是湖北省粮食主产区和优质稻示范县(市),湖北省高产农田示范区。2004年以来,安陆市委、市政府把以高产农田建设为主体的土地整治工程作为“惠农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强力推进,精心打造。2006年以来占补项目立项104个,立项面积9179.8亩;验收104 个,净增耕地8742.7亩。2004年以来,共申报、实施21个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51.68万亩,总投资达11.42亿元,可净增耕地1.4万亩,为促进安陆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大员领衔上阵  引领大合唱

加强领导,大员上阵,齐抓共管就成为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的前提。安陆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和农业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国土资源局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产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为主体的土地整治工作专班。同时,从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规划、公安、建设、环保等10余个部门抽调人员与土地整治工作专班并肩作战,一改过去国土资源部门“单打鼓,独划船”的格局。

在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大合唱”中,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整合与使用管理;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权属集中收取与重新调整分配管理;严格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发挥了主唱作用。

讲透惠民政策  营造良好氛围

讲透惠民政策,一是大力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是国家实施“粮食安全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确保国泰民安的“民心工程”。二是重点宣传土地整理是“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以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三是大力宣传国家主体投入、土地权属不变,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惠农政策”。四是围绕土地整治重点,大力宣传“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林成行、建筑物配套”的建设项目及要求。

群众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普遍反映放心、安心、舒心。群众关心、支持、监督、参与、理解土地整治工作。

着力制度建设  强化工作责任

一是坚决落实工程建设五制。市国土整治领导小组会同施工专班,坚决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群众代表四位一体,实行“现场监督、监理巡查、不定期抽查、单体工程专项抽查”的四统一监督管理办法,严把工程质量关。并把监督机制与资金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一个不开工,两个不拨款”,即监理人员不到场,不开工;单体工程不达标不拨款,质量有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拨款。把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的责任要求都规定得细致到位。从而使工程质量得到最有效的保证。

念好 “六字经”  优化施工环境

做到统一收地,集中平整,整理后统一重分,致力念好“六字经”。

一是“导”,即抓好明晰土地权属组织领导工作。市政府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成立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村里成立5—7人的土地权属调整专班,由威信高、作风正派的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

二是“定”,即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首先,按照“参与整治各方原有位置不变”的原则,划分土地分配区;其次,实施土地整治后按“农民原有承包面积不得减少”(新增路渠用地比例扣除)的原则,确定土地分配面积。

三是“收”,即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坚持从宣传入手,将土地权属调整的政策、方法、步骤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项目区土地承保人、承租户都主动放弃一季不耕种,并配合工作专班,作好土地权属的登记,为土地整治项目能够按规划设计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四是“量”,即组建土地权属勘测丈量技术专班。通过对项目区整治的土地进行统一丈量,将其作为土地权属调整的主要依据。所丈量的数据,以丈量专班、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农户四方签字为准。

五是“分”,即对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再分配。坚持六个原则:即尊重历史原则,以原有湾组为单位分田到户;依法分配原则,严格以二轮承包合同为依据;民主决策原则,尊重大多数农户的意愿;分田不调田原则,确权后由农户自行调换;矛盾不上交原则,田块调剂以组为主;稳步推进原则,坚持先水田后旱地,先好田后次田。安陆市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都能够顺利实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得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肯定。

六是“管”,即加强土地整治的后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整治项目的综合效益。重点抓好土地权属调整后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的变更、登记、发证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项目工程的后续管理,采取签订管理合同的方式,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林网等进行管护。对于土地整治后的新增面积,除按比例补划一定面积解决路渠用地外,余下的面积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另行承包给本地或外地种植大户,其租赁收入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管理。

安陆市土地整治工作积累的“十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公众参与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专班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检查督导到位、协调服务到位、土地调配到位、后期管护到位的工作经验,催生了一批国家验收合格、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项目区田成方、路相通、林成网、渠相连,形成了建设一个项目区,建成一片新农村,产生了极大的“示范效应”,为新一轮高产农田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者:徐春文 李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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