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正当执行攻坚时

炎炎夏日,激情似火。8月23日,安陆法院组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亮剑执行,将“夏季烈火”集中专项执行活动推向高潮。本次执行活动,涉及案件24件,出动警力60人,分成5个执行小组,对涉及特殊主体的公职人员及部分“钉子案”进行了集中攻坚。此次执行活动,还特别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基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执行现场见证执行,同时该次执行活动由湖北省高院联合省电视台《执行聚焦》栏目举办的 “决战决胜执行难”进行了全媒体直播。当日,共强制腾退房屋1套,查封房产3套,扣划住房公积金4万元,传唤9人,司法拘留4人,另外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通过观看执行直播活动,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共计执行到位标的53.8万元。

2017年1月29日,被告王某驾驶蒙JH5793号小轿车与受害人郑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经安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王某和受害人郑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查明被告王某驾驶的蒙JH5793号小轿车登记在被告赵某名下,该车辆未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法院经审理后按照过错责任划分后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受害人郑某的亲属本案的原告郑小某、马某各项损失192756元,被告赵某对其中120000元的损失(交强险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被告王某、赵某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原告郑小某、马某申请本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长期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执行人赵某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其无关,应找王某执行,至于车辆未购买交强险是因为交强险期限刚过还未能来得及续保就发生了该事故,把车借给被执行人王某开也是运气太差,故抱着侥幸心理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被执行人赵某,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应对车辆的管理、使用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在明知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将车辆出借给王某使用本身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赵某仍然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在此次的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在向赵某释法明理无效的情况下,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对赵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黄某与曾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曾某、吴某应共同偿还黄某借款25万元及利息;文书生效后,曾某、吴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曾某、吴某在法院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因两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多起案件都未执行到位;经查询,曾某、吴某名下有住房一套,面积160多平方;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为化解曾某、吴某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法院决定在此次执行集中活动中,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陆市紫金路东方家园30栋1单元401室房屋予以强制腾退,启动对该房屋的评估拍卖工作,从而对曾某、吴某的财产予以处置;在强制腾退现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及基层组织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了监督。

使命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的关键时期,安陆法院执行干警将进一步坚定信念,合力同心,拼搏奋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作者:朱珊 郑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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