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一男子微信造谣受警方训诫

自古就有“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谣言是毒,传谣是祸。谣言是精神鸦片,传谣是隐形杀手。即网络谣言传播速度之快、散播群体之多、危害核力之强。莫让网络成为“谣言重灾区”。封杀谣言“进口”,封堵传谣“出口”。

2018年8月10日,孝感市某商场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次日,个别网民将商场人群聚集视频传至网络并谣称有人跳楼。

经警方查证,该视频内容为谣言信息,网民雷某在微信群中传播商场人群聚集视频,并造谣称该商场有人跳楼。警方迅速传唤雷某到案,据雷某交代,当时他在另外一个群内看到有人发商场人群聚集视频,视频中一男子称有人跳楼,而他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进行了转发,并在群里面称该商场有人跳楼。经网安部门通报,雷某承认了错误,并在群中澄清了事实,保证不在微信群中造谣、传谣。目前,网安民警对雷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谣言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和广泛的传播性,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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