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陆市委 安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一区五园” 体制机制的意见

中共安陆市委   安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一区五园”

体制机制的意见

(2017年7月5日)

 

为进一步完善“一区五园”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一区五园”的统筹规划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着力把“一区五园”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2.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招商政策、统一产业布局的原则,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办法,增强工作合力,激发发展活力。

二、明确“一区五园”的架构及职责范围

3.整合开发区和府城、南城、李店、洑水、陈店五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形成“一区五园”大开发区格局,由市委、市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招商政策、统一产业布局的原则进行管理。

4.开发区、南城工业园、李店工业园作为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的主体园区。

5.规划设立南城小微企业创业园、李店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园规划选址由市委、市政府批复),与府城工业园、洑水工业园、陈店工业园一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区,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的原则,主要以小微企业孵化、青年人才创业配套和大企业产业链等为主,入园企业经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安全、环保等审查后方可落户。

6.市主体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市政府负责,征地拆迁、项目落户、企业服务等工作由属地负责。指导区的征地拆迁和区间道路、供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属地负责。

7.“一区五园”所在的开发区和乡镇处,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加快园区设施配套速度。

三、完善“一区五园”运行机制

8.设立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统筹全市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一区五园”项目的规划和布局,全面掌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组织、协调、督办、解决全市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9.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督办服务例会。例会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办、经信局、招商局、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发区、府城、南城、李店、洑水、陈店的分管负责人参加,集中解决项目招商、落户、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需要提交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解决的问题,提交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解决。工业经济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10.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每年筛选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由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后,交市“四大家”领导按“六个一”责任制落实重点项目包保责任。

四、强化部门服务职责

11.招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进工作。

12.财政、国土、公安、民政、食药监和人社等部门在开发区设立派驻机构,履行部门相应职责。

五、完善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

13.列支专项经费,保障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在项目前期洽谈准备、项目建设协调服务、跟踪督办的经费需求。

14.建立与开发区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

15.市级项目征地拆迁按每拆迁1户房屋补助1000元,每征1亩土地补助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用于征地拆迁的工作费用。

16.鼓励全民招商,在“一区五园”发展飞地经济,引进的项目按照“一区五园”产业规划在相应的园区落户。

(1)乡镇引进企业落户市主体园区的,企业实现的税收按引进乡镇60%、落户地乡镇30%、市政府10%的比例进行分成。

(2)市政府及各市直部门引进企业落户到市主体园区的,企业实现的税收按落户地乡镇30%、市政府70%的比例进行分成。

(3)其它乡镇引进企业落户到五个指导园区的,企业实现的税收按引进乡镇和落户地乡镇各50%的比例进行分成。

(4)市政府及各市直部门引进企业落户到五个指导园区的,企业实现的税收归落户地乡镇所有。

(5)开发区不参与“飞地经济”税收分成。

17.市政府每年设立项目建设奖励资金,对“一区五园”和重点项目建设作出贡献的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

18.发改、经信、科技等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一区五园”的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对上争资的项目、资金要重点向“一区五园”倾斜。

19.市主体园区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市建设局负责,五个指导园区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属地负责。

20.及时调整“一区五园”用地规划,优先安排“一区五园”内项目用地指标。

21.根据开发区工作职能和范围调整,对开发区机构、编制和岗位进行相应的调整,形成权责统一、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22.各乡镇招商工作的半年和年终考核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和考核办法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23.成立工业经济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办主任、市人大联系工业的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市政协联系工业的副主席及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工业经济产业结构、产业发展思路、目标、举措,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各类工业企业,对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优惠政策;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及检查督办。

24.“五园”的管委会由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书记,乡镇长(主任)兼任主任。日常管理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

25.此前印发的《中共安陆市委、安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快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发〔2014〕6号)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主送: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开发区管委会,府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

中共安陆市委办公室2017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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