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观察管控要求

居家观察管控要求

一、居家观察对象。(一)有轻微发热症状由各医疗机构采取回家治疗的;(二)无发热症状但有下列情形的:①途径或暂居过华南海鲜市场的,②1月1日后从武汉返回的,③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④确诊患者封闭区域内的。

二、实行挂牌管理。居家观察对象门前须悬挂提示牌,谢绝各类串门,注明居家观察时间。(途径或暂居过华南海鲜市场的、1月1日后从武汉返回的,从最近一次回安陆时算起14天;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从居家观察时算起14天;确诊患者封闭区域内的,从封闭之日算起14天。)

三、禁止自行外出。居家观察对象自确定观察之日起,单人单间,相对隔离,防止交叉感染;不得外出,外部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家庭生活需要由村(社区)安排专人代购。

四、定期测量体温。村(社区)安排专人对居家观察者测量体温(一日两测,每天上午、下午),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及时医疗救治。居家观察者有看病需求的,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派人前往;如居家观察者体温异常,报乡镇卫生院按诊疗程序办理。

六、坚持定期消毒。居家观察场所应做好室内外消毒,每日两次;居家观察者家庭产生的废弃物,由村(社区)安排专人密封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七、加大政策宣传。村(社区)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居家观察者自觉落实各项要求;对不听劝阻和管理,擅自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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