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两地法院齐联动 同解老汉“孔雀”愁

通讯员易小丽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赵棚法庭联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金霞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八旬老汉李某追回损失,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耐心倾听先疏导

“您慢慢讲,‘孔雀’到底是怎么回事?”

“法官,我千里迢迢网上立案,就是要讨个说法,我的‘孔雀’养死了,那个卖方要负责……”

拿到案卷时,承办法官看到原告是湖南的一位八旬老汉李某,便拨通了电话。一句“老人家,您慢慢讲”,李某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像个委屈的孩子一口气讲述了十几分钟。

“您的情况我听懂了,我们会尽全力为您找到被告,还您一个说法。”承办法官安抚好老汉的情绪,一句承诺让老人吃下定心丸。

案情并不复杂。一年前,李某看到某孔雀养殖公司出售孔雀种苗,并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便尝试购买种苗自己养殖。支付6800元后,老人领回5只孔雀种苗,精心养殖。但好景不长,不久孔雀种苗病的病、死的死,也联系不上技术人员,老人心急如焚,最后得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注销,无奈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权益。

两院合作终兑现

承办法官决定寻找被告调解,但多次拨打电话均联系不上;被告长年在外,当地村委会也不清楚人在哪里。经过多次走访,承办法官终于通过被告亲属联系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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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解散了,这是公司事务,与我无关,我没有承担的义务。”被告态度坚决,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承办法官结合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条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被告主动履行义务。

李某远在湖南,曾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金霞中心法庭尝试立案,为更好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积极联系金霞中心法庭请求协助。在金霞中心法庭干警的帮助配合下,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远程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早日了结老人的“孔雀”心结,承办法官督促被告通过转账方式向李某一次性支付赔偿费4025元。至此,该起纠纷在两地法院的积极合作下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