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知

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聚集性疫情,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电发﹝2021﹞3号)精神,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祭扫工作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虽处于可控状态,但防输入、防反弹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在保证必要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开放殡葬服务场所、白兆陵园、赵棚烈士陵园、公益性公墓,现场祭扫服务实行“控制总量,预约祭扫”,倡导快速祭扫,错峰进场的服务方式。

二、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殡葬服务场所、白兆陵园、赵棚烈士陵园、公益性公墓等机构要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手消毒”“隔位站”等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测温消毒通道,加强入口管控。

加强野外祭扫防火管控,各祭扫重点场所、农村公益性公墓、历史散埋点要广泛宣传、悬挂横幅,安排专人值守,做好防控管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积极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大力提倡网络祭扫、代为祭扫、居家祭祀等方式,引导群众减少现场祭扫活动。积极开展“禁塑禁烧”“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鼓励采取树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培育移风易俗新风尚。

四、整体联动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

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民政、宣传、网监、公安、交通、卫健、林业、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目标。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