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开工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管委会,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直各部门:

为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力度,进一步遏制疫情蔓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指导属地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开工时间。

一、指导企业延期开工。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推迟开工时间,并向市科技和经信局重新上报。

二、规范企业开工审批。工业企业生产主要产品关乎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必需,确实需要开工生产的,应提前拟定开工方案报送市科技和经信局审查(开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开工时间、生产产品、用工人员、生产线启用等信息,厂区、宿舍、车间、食堂消毒等情况及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经市科技和经信局会同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验收合格后,报市防控指挥部审批方可开工。

三、严格落实企业开工相关要求。开工生产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八个必须”、“八个严禁”要求。

(一)“八个必须”

1.必须提前向市科技和经信局提请备案,以便跟进指导、服务。

2.必须组织所有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孝感市、安陆市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

3.必须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预案。

4.必须认真做好体温计、医疗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物资储备工作。

5.必须做好返岗工人的信息摸排(尤其是春节期间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现状等),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进行全面登记。

6.必须提前做好厂区、宿舍和餐厅消毒工作。开工后,坚持每天定期消毒。

7.必须严格执行省、孝感市、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开工后如遇重大决策调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8.必须提前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上班时间坚持每天开展工人体温测量工作,并做好记录;对于发现发热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做好与其接触人员的信息摸排工作,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送信息;如有重大特殊疫情情况,须同时向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八个严禁”

1.严禁接收从武汉返岗的工人,开工前公司须电话通知其留在武汉住处,待疫情控制住后,再择时通知其上班。

2.严禁接收经排查与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有接触史的工人(无论有无症状)。

3.严禁知情不报。在体温测量中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隔离到封闭场所,并与属地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并报企业所在社区。

4.严禁企业职工不按规定履行防护措施。复工后必须将疫情防控措施宣讲到位,将员工注重个人卫生保护,以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作为劳动纪律予以执行。

5.严禁在企业内部举行各类人员集中活动,严禁职工去人群密集场所。

6.严禁企业不按规定执行进出车辆检查、登记工作。进出车辆特别是往来武汉方向的车辆必须全面检查、登记,并做好消毒措施。对检查出来携带有野生动物的,要及时按照规定上报。

7.严禁不采取通风措施直接开工。企业要做好车间、食堂等人员集中和密闭场所的通气排风工作。

8.严禁违背上述“八个必须”要求直接开工的行为,由此造成疫情扩大的,将直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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