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戒严的命令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我省提前进入重点防火期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发布森林防火戒严命令。

一、全市林区实行森林防火戒严。戒严期为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坚持“四个严禁”。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烧田埂地边,严禁烧灰积肥,严禁烧火野炊,严禁林区内祭祀用火、燃放烟花爆竹及其它野外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严惩。

三、严格火源管控。各乡镇(处)、国有林场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防火巡逻值守,村干部、村护林员、生态护林员要全天候巡逻,对野外用火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情要迅速报告,并组织扑救。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哨卡,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登记,扣留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和痴、呆、傻人员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所引起的森林火灾,要追究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四、严格应急值守。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市、乡镇(处)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禁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火情,各地要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五、严格火案查处。公安、林业、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违反戒严令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陆市人民政府市长 胡明刚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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