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敲警钟” 安陆市检察院开展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通讯员安剑 高峰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抓基础、强素能、提质效“个十百千”活动要求,11月13日,安陆市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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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霍某在向某医院推销药品的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给予回扣。其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应以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进行定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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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在法庭讯问环节,逻辑严密,紧扣指控罪名构成要件进行发问,直切要害;举证环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发表公诉意见和答辩时有理有据,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且严谨的论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当庭开展了深刻的法治宣传和法庭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和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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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随即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座谈会,全体观摩人员展开座谈交流,大家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公诉人出庭规范、讯问技巧、释法说理能力和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探讨,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所展现出的过硬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也对公诉人在举证质证、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可提升之处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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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主任熊涛对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进行总结,强调检察机关今后要继续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做好庭前预案,提升法律文书质量,确保案件证据扎实、程序合法,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以真实案例为鉴,不仅为检察干警们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共同提升的平台,更是检察机关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增强廉洁意识的一次有力实践。

孝感市检察院、各县(市、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干警代表20余人参加活动。



来源:安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