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审执一体促履行 护企优商有力度

通讯员戚爱军 胡芳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原告湖北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纺织公司)与被告安阳市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通过签发律师调查令及时调查取证,固定债务人财产,有效采取诉中保全,不到30天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某纺织公司及时追回货款210余万元及利息损失,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5月28日上午,某纺织公司特向民二庭送来一面“心系企业、秉公执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锦旗,真诚表达对安陆法院民二庭全体法官和干警的感谢。

2023年12月5日,某商务公司与某纺织公司签订《棉纱购销合同》,购买某纺织公司生产的“JC40sK ”棉纱 200 吨,约定货款结算期限为货到付款。

2023年12月20日,双方对账结算,某商务公司下欠货款 2297082.78元。截止2024年1月3日,仍下欠 2197082.78 元,双方于是签订《付款协议》,约定某商务公司于2024 年3月12 日付清。但某商务公司在签订协议之后仅支付 50000元,下欠的货款2147082.78 元经某纺织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2024年4月10日,某纺织公司诉至本院。

安陆法院民二庭受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判决容易,但被告拖欠货款210余万元,肯定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如何第一时间帮助企业收回货款,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才是办理涉企案件的重点。

受案后第2日,承办法官联系某纺织公司业务负责人,告知其申请财产保全能够避免将来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某纺织公司随即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迅速作出保全裁定冻结某商务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16万元。

为兼顾双方企业利益,争取在两个企业之间画下最大的“同心圆”。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商务公司于签订协议7日内给付1000000元,之后每周三、五按照某商务公司在淘宝账户收入资金的70%款项全部给付给某纺织公司,30日内付清。调解协议签署后,某纺织公司申请解除了对某商务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涉企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市场主体的经营发展,背后还涉及员工就业等民生问题。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及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办理好涉企案件标准所在。本案在处理过程中,认真落实“立审执”一体化司法理念,通过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保全、积极查找财产线索、精准平衡各方利益,既及时有效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也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安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