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说了啥?要点速览来了!
文件提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文件强调,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并就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九方面部署。
重要意义
重点工作
九方面部署
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 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开展吨粮田创建。 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 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 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 严防“割青毁粮”。 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 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 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 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 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 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 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 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有序开展试点。 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 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 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
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
加快构建国家水网骨干网络。
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 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前沿技术突破。 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 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 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 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
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 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 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 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 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 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 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 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 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 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 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 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 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
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 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
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
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
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 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 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 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 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 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 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