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相关标准

1、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

4、妊娠期妇女;

5、患恶性肿瘤患者正在放化疗期间;

6、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7、患其他严重疾病卧床不起者;

8、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者暂缓接种。

通过药物可以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人员,月经期和哺乳期妇女,备孕期人员,对尘螨、食物、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类或者其他药物过敏人员等均不作为禁忌症,可以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