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将开展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持续推进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政府定价和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转供电收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全面规范,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所谓转供电,是指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商业大卖场、物业企业等从电网企业购电,再向终端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行为。
要在近两年转供电收费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超过目录电价标准收取电费; 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国家和省2018年4月1日以来各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拒不落实降价措施,以及不按规定清退整改; 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将共用部位用电及维护运营费捆绑电费,违反规定在电费中重复收费; 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收取其他费用; 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疫情防控期间未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收费。
从2019年至今,我市开展了多次转供电违法加价收费整治工作。据统计,两年来全市共检查转供电单位508家,签订承诺书508家,组织约谈10场次,核查“红码”转供电单位96家,责令整改11家,查处转供电违法加价收费案件40件,清退金额464.1751万元。
来源:孝感日报 董晓芳 宋桂舟 责任编辑 曾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