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启动!

关于启动市直2021年度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4月1日起启动市直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市直“三区”(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户籍,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2021年度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40 50”失业人员,即男1971年之前出生(含1971年出生)、女1981年之前出生(含1981年出生);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仅限持有低保证本人);

5.建档立卡贫困户;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相关表格可在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所在社区领取,并经户籍所在社区初审盖章)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

4.个人社保缴费凭证(仅在孝感市以外地区社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5.残疾证(仅残疾人提供);

6.低保证明(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

7.学历证明(仅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

初次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再次申报人员仅须提供《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三、申报程序

1.初次申报人员。①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在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办理)→②提交申报资料(4月1日起到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户籍所在社区人社窗口提交《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社保补贴初次享受月份从灵活就业登记时开始算起。

2.已申报但领取补贴未满3年人员。2021年5月1日起,直接到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户籍所在社区人社窗口,提交《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其中,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补贴期不超过2年。

四、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从初次享受补贴时间始),2021年度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3804元/人/年(即每人每月补贴317元)。

咨询电话:0712-2702637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来源:孝感人社  责任编辑  曾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