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启动! 2021-03-29 08:50 0 关于启动市直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4月1日起启动市直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具有市直“三区”(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户籍,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2021年度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40 50”失业人员,即男1971年之前出生(含1971年出生)、女1981年之前出生(含1981年出生);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仅限持有低保证本人);5.建档立卡贫困户;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二、申报资料1.《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相关表格可在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所在社区领取,并经户籍所在社区初审盖章)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银行卡复印件;4.个人社保缴费凭证(仅在孝感市以外地区社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5.残疾证(仅残疾人提供);6.低保证明(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7.学历证明(仅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初次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再次申报人员仅须提供《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三、申报程序1.初次申报人员。①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在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办理)→②提交申报资料(4月1日起到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户籍所在社区人社窗口提交《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社保补贴初次享受月份从灵活就业登记时开始算起。2.已申报但领取补贴未满3年人员。2021年5月1日起,直接到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或户籍所在社区人社窗口,提交《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其中,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补贴期不超过2年。四、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从初次享受补贴时间始),2021年度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3804元/人/年(即每人每月补贴317元)。咨询电话:0712-2702637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1年3月26日 来源:孝感人社 责任编辑 曾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