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除恶务尽 执法为民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帮我把钱追回来了。”3月16日,被害人彭某某来到安陆市人民法院办理领取退赔款手续时,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致谢。

许某某等12人涉黑案中,被告人许某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虚假诉讼罪被判决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许某某退赔被害人彭某某32.481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许某某在监狱服刑,执行法官迅速启动查询程序,摸清财产状况,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对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及时进行了扣划,对车辆及不动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对收缴到位的资金依法予以退赔给被害人。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安陆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六清”行动,将“黑财清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时间依法立案并成立执行案件专班,做到“一案一台账、一案一预案、一人一对策”。执行中严格做到“三个穷尽”,即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穷尽强制执行措施、穷尽劝导履行措施;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监督机构的沟通联动,提高涉案财产的执行效率。

截止3月15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9件69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24人,涉恶案件26件4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实现了“案件清结”;优化执行措施,注重执行效果,追缴“黑财”2亿余元,实现了“黑财清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易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