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特制订两项工作方案。
城区:2021年1月29日下午 2:30开始,每周五开展卫生集中整治,3月底结束。
农村:2021年1月29日开始,每周开展一次卫生集中整治,3月底结束。
城区:社区内所有的背街小巷;居民的房前屋后;城乡结合部及池塘周边。
农村:重点清扫村(居)委会、卫生室、活动广场、涉农企业、农贸市场、公厕、垃圾投放点、道路两侧、河道、水库、塘堰、沟渠等农村公共区域卫生,整治村内存量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
确保公共场所整洁,背街小巷无暴露垃圾、无堆集杂物,无乱搭乱牵、无乱贴乱画;公厕和垃圾池干净整洁;集贸市场内外整洁有序,“除四害”设施到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1、府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开发区要压实社区责任。市直单位要主动与联系社区对接 ,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清扫工具、个人防护的准备工作,接受社区统一安排。
2、各乡镇要强化村(社区)的自治责任和村(社区)居民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地春节前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3、市美丽办负责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市五城同创办负责城区环境集中整治督导检查。
2021年 1月29日21:00-1月30日凌晨5:00
1.城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广场、公园、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文体活动场馆等。
2.城镇物业小区中楼道、电梯、垃圾池(桶)、公共活动区域(场所)等。
3.城镇超市、商场。
4.城镇农贸市场。
5.医院及医疗机构。
6.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7.机关企事业单位。
8.工业企业及建筑工地生活办公区域、房地产企业售楼部。
9.应急保障车辆。
10.农村自然湾门前公共道路、垃圾池(桶)、室外厕所、小卖部(超市)、村委会、村卫生室、村活动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含氯消毒剂
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原则分工负责。
1.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转运车的消杀。
2.市交通局负责上述消毒范围内的国、省干线沿线消毒工作及督促冷冻食品车辆消杀。
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门店 、宾馆(酒店)等区域消杀的督促检查工作。
4.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内公共场所、乡镇垃圾中转站消杀。
5.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超、集贸市场消杀。
6.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全市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卫生机构消杀。
7.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消杀。
8.府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背街小巷及其它人口密集区域的消杀。
9.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由本单位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杀。
10.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 、集镇及村湾人口密集公共区域消杀工作。
11.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
12.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杀技术指导。联系人:叶保安,联系电话:13508636419。
1.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喷洒时段提前关闭门窗,避免户外活动。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及各类店面门前严禁堆放物品,不得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物品。
3. 禁止用手触摸建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立即用清水冲洗。
4. 1月30日上午 8:00后可开窗通风。
5.此次集中消杀以后,各地各单位消杀转入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履行组织、督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