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近日,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通知,建立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16个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民政部门负责人主持。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亲情关爱缺失、心理障碍突出、极端行为和不法侵害等问题,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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