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陆市域范围内全面升级防治管控措施的紧急命令

关于安陆市域范围内全面升级防治管控措施的紧急命令

(13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孝感市委、市政府对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的指示要求,应对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进一步严格“四类”人员的隔离管理治疗,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坚决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防治管控措施。现紧急命令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发热病人收治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全市整体联动机制切断疾病传染源构建闭环管理防治体系的通知》(安防肺炎指发[2020]16号)要求,全面细致抓好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机制必须严格落实到位。

二、强化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分类隔离留观治疗的管理,不得让一个发热病人在社会上流动。

三、强化对全市城镇社区、农村从武汉回安陆,以及安陆到武汉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摸排,对所有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摸排,并一律隔离留观,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四、对已经明确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家庭成员必须送到集中隔离留观点单独隔离留观,不得居家隔离留观,严防交叉感染。

五、按照《关于做好发热病人集中隔离治疗管理的通知》(安防肺炎指发[2020]18号)要求,全市必须构建统一高效的医疗诊治机构,严格规范高效的诊治流程及救治管理,强化对医疗救治工作的政治领导,全面统筹医疗资源和救治力量,最大限度提高发热病人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病亡率。

六、所有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环卫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进出小区(居民点)。

七、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护人员和救护用车、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车、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八、所有小区(居民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居委会组织配送,急需物品实行代购服务。

九、所有小区(居民点)、医院和隔离点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都必须分类收集处置,切实做到日产日清。

十、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居住地社区(村)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就近参与防疫工作。

十一、所有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实行最严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按照属地负责的总要求,谁的事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17: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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