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会保险费率5月起实施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自今天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开始实施。

根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已纳入降费范围的统筹地区,原则上继续实施,保持力度不减。此前未纳入降费范围但截至2018年底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达到阶段性降费条件的统筹地区,要按规定下调费率。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 叶紫

(责任编辑 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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