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四轮电动车】系列报道之二: 重拳整治 民心所向

满街跑的四轮电动车,

无牌无证无保险,

那么,它一旦出了交通事故,

理赔工作如何展开?

记者在采访一起四轮电动车撞人事故时,

就感受到了交警部门的尴尬和无奈。

当事人:

警官,电动车把我撞了的事处理完了没有?

警官:

是这样,这个事故我们调解了一、二次,但它没有保险,又没有驾证,处理起来很有难度。有必要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你的权利。

就在记者返回的某路段,又看见两辆四轮电动车闯了红灯扬长而去。像这样无视交通规则,肆意闯红灯、急转弯的现象时有发生。路面上,这些车辆想走哪条路就走哪条路,甚至在限速的道路上,也能看到急速行驶的四轮电动车,而且车上还载着妇女、孩子,非常不安全。

市民:

我认为,这个车隐患多,一是安全问题,车主多数为老年人,冒得驾照、冒得牌照,反正我是不会坐;二是到处停靠,影响市容,影响交通。应该毫不手软给予取缔。

市民:

既然这种车子隐患那么多,我就不能理解,你又没有牌照,又没有考驾照,为什么还敢用这样的车子接送孩子?还敢用这样的车子跑运输?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再不能这样搞了。

除了无视交规以外,四轮电动车的危害还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记者在质监部门了解到,我市经销商销售的这些车辆大多质量较差,既无产品合格证,又没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工艺粗糙,车壳、电池、保险杠容易出问题,不仅危害行人,驾驶人自身安全也没有保障。

正因为如此,群众期盼予以整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四轮电动车,确保道路畅通,确保自身安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