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唐欢欢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近日,市财政局出台了《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文件,对迟到早退、上网娱乐、抹牌赌博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格追责。
规定指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主要包括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看视频、网上购物及处理与工作无关事项;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蛮横,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工作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影响正常工作;工作日期间午餐饮酒或晚餐公务接待饮酒;参与赌博活动或利用公款支付洗浴、足浴、KTV等娱乐活动;在参加会议、活动或接受检查时,被通报批评,对财政系统造成损失和影响;违反交通法规、公车私用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等。
规定明确,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情节较轻的,视情况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由局纪检组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情节较重的,由局纪检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减当年应得绩效奖金的5%,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一般干部给予纪律处分,中层干部一律予以停职或免职,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扣减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当年应得绩效奖金的10%。工作人员年内第一次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其单位或股室,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由局纪检组约谈其单位负责人,二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由局党组约谈其分管领导。
规定要求,局纪检组要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单位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各股室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本股室单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履行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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